不能只比单价。单价只反映“一个单位交付要多少钱”,而两个报价的交付质量不同,意味着单位本身不可比。判断能否直接比价,先看交付物是否同质;若不同质,应把差异折算成可核对的验收条件,再决定保留哪个报价、改写需求还是退出。
只有当两份报价指向同一批页面、同一类目标词、同一验收标准时,单价才具备直接比较的意义。这里的“同质”至少包含三层:交付对象相同、交付动作相同、验收口径相同。
如果两份报价在这三层上任意一层不同,单价差异就可能来自交付物本身,而不是贵或便宜。此时直接比单价,等于拿两种不同商品的价格做减法。
实践中常见一种与直觉相反的结果:单价更低的报价,最终总投入反而更高。这不必然说明低价方有问题,也可能有其他合理解释。可以用可核对的证据来区分。
需要提醒的是,某项统计归零或某个词排名消失,不能单独证明某一方处理正确或错误。它还可能来自页面改版、抓取波动、竞争页面变化等。要证明因果,需要把动作时间、页面版本和验收记录对齐后再判断。
面对两份交付质量不同的报价,决策不只有“选便宜的”或“选贵的”两条路。
如果两份报价的差异能被写成明确的验收条件,就可以保留比较。例如把“完成页面调整”改写为“完成指定页面清单的标题、描述与正文结构调整,并提交改动记录”。动作可核对,单价才有比较基础。
如果差异来自需求描述模糊,而不是服务方能力,应先改写需求再重新询价。把交付物、验收方式、付款节点写成同一套模板,让两份报价回到同一口径。改写后若单价仍差异明显,才进入能力判断。
如果一方按自然排名结果计费,另一方按广告投放计费,这两类交付的风险结构不同,无法用同一单价比较。此时退出比价、分开评估更合理。广告计费与自然排名服务应当分开看,不应混在同一张单价表里。
假设甲报价按“每页面动作”计费,乙报价按“每词排名位置”计费。两者单价数字接近,但交付物不同:甲交付的是改动记录,乙交付的是位置结果。若直接比单价,会忽略乙方案中排名波动的风险由谁承担。
可执行的动作是:把两份报价都改写成“页面清单+动作清单+验收标准”三列。改写后若甲仍可核对、乙无法给出可核对的中间交付物,则乙的单价不具备可比性,应单独评估其风险条款,而不是并入同一张比价表。
这个动作的结果会直接影响下一步:能对齐口径的报价进入第二轮比较;无法对齐的报价,要么补充交付说明,要么退出候选。免费试用或低价体验也不等于零成本,仍需计入沟通、迁移和返工的时间。
最终判断标准不是单价高低,而是两份报价能否用同一套验收条件描述。能描述,就比单价;不能描述,就先改写需求或退出比价。保留、改写、退出的选择,取决于差异能否被折算成可核对的交付条件,而不是取决于哪个数字更小。